关于开展“法治散文奖”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戒毒所、康复所:
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四川省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和四川省散文学会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法治散文奖”征集评选活动,请各所结合本所实际,自行组织优秀散文作品,发到组稿邮箱(scsfxh16@126.com),未尽事宜,请与省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和省散文学会相关人员咨询联系。
编者
2016年12月12日
四川省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省 散 文 学 会
关于开展“法治散文奖”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认真践行“依法治国”方略,切实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大力繁荣我省法治散文创作,经四川省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和四川省散文学会研究决定,将于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法治散文奖”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目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习近平同志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举国上下持续掀起了学法用法的新高潮。通过学法用法,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依法治理各行各业稳步推进,法治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了许多学法用法的先进个人和优秀集体。用文学作品的形式及时将其反映出来,这既是有效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我省“依法治省”进程的需要,也是文艺来源生活,服务百姓生活的体现。
二、作品要求
(一)主题必须与法治相关。内容包括人民群众学法用法,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人民警察文明执法,法官、检察官公正司法和法律监督,律师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等。
(二)体裁必须是散文或散文诗。其他体裁的作品(如诗歌、小说、剧本、绘画、摄影等)今后视情况再作专项征集评选。
(三)作品内容必须思想健康,积极向上,全力展示真、善、美,竭力鞭笞假、恶、丑。
(四)作品文笔流畅,情感真挚,个性鲜明,富有较强的文学性和可读性。
(五)必须是本人原创,严禁抄袭。
三、征稿范围和规定
(一)全省政法机关(包括公安、法院、检察、司法、监狱、强戒、武警等)、政府职能部门、法律院校(系)、法治文化建没实务部门和法律文化艺术等单位作者创作的优秀散文作品。
(二)四川省内作家和文学爱好者创作的优秀法治散文作品。
(三)外省籍(包括外国)作家和文学爱好者必须是涉及四川内容的优秀法治散文作品。
(四) 每篇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內。
(五)已公开发表(必须注明发表的报刋名和具体时间,以备查)与未公开发表的作品均可,但必须是2012年之后创作的新作。
四、征集评选时间
(一)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为征稿时间。
(二)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为评选时间。
(三)2017年6月中下旬举行颁奖仪式。
五、征稿办法
(一)省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和省散文学会成立联合评选办公室,负责全省参评作品的统一收集工作。
(二)参选作品一般每人选报一篇,确实优秀者可报两篇。务必在文后注明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评选过程中联系和评奖后及时通告。
(三) 参选作品一式15份(每位评委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送省“法治散文奖”联合评奖办公室。
六、评奖程序和办法
(一)为了充分体现“法治散文奖”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省成立由省著名法学专家、知名散文作家和学者等组的成评奖委员会(具体名单待定),评奖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人员由省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和省散文学会抽专人负责。评奖委员会成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个人作品一律不参评。
(二)本次评选分为“法治散文奖”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四类。 (三)奖品及奖金:本次评奖以精神奖励为主,以物质奖励为辅。对获奖作者将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获奖作品将先后在省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主办的《法治文化》杂志和省散文学会主办的《四川散文》杂志发表;所有获奖作品将收集成书公开出版。
(五)此次活动中的重大评选活动和颁奖仪式,将在CCTV“大众生活”频道《 法治四川》栏目以及《法制日报》、《四川日报》、《四川法制报》、《法治文化》杂志、《四川散文》杂志、《四川新闻网》、《四川法制网》和《四川散文在线》等媒体中予以报道。
七、联系地址及电话
(一)“法治散文奖”联合评奖办公室地址:成都市多子巷3号5-6号。邮政编码:610000。
(二)联系人:1、四川省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办公室主任:钟佼妤 电话:028-86603893、86601399、15680867202。
2、四川省散文学会办公室主任:吴薇 电话:13551131420。
(三)评选活动收件邮箱:scsfxh16@126.com(“法治散文奖”征集)。
四川省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省 散 文 学 会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