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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戒毒管理局2019年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时间:2019-02-2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省戒毒管理局职能简介。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主要承担收治全省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对强戒人员开展戒毒康复、教育矫治的职能。全系统在统一的戒毒模式框架下,分步推进“四区五中心”实体化运行,积极探索建立相应的戒毒方法,运用教育、管理、治疗、康复等多种手段,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有效开展教育矫治、戒毒医疗、康复训练等工作,帮助戒毒人员戒除毒瘾。

(二)四川省戒毒管理局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司法厅党委工作要求和“五年三步走”发展规划。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四型机关”“四型戒毒所”建设目标,紧扣安全稳定和戒治质量两大主责主业,以“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为总抓手,聚焦“四区五中心”实体化运行,戒毒科学化、专业化有新成果;聚焦标准化战略实施,戒毒信息化、规范化有新提升;聚焦禁毒防艾和脱贫攻坚,“三个融入”有新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班子队伍建设、廉政效能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戒毒创新发展,为平安四川、法治四川作出新贡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下级预算单位13个,其中行政单位13个。主要包括:四川省戒毒管理局机关、四川省新华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眉山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成都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成都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成都戒毒康复所、四川省绵阳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雅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内江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西昌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盐源强制隔离戒毒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四川省戒毒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622.59万元、其他收入1053.72万元,上年结转25268.1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安全支出85762.05万元、教育支出213.65万元、社会和保障支出3448.4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85.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34.9万元。四川省戒毒管理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94944.41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653.51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以及上年结转数增加(主要为系统在建强戒所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同时下属强戒所增加了人员经费,所政设施建设经费也有所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2019年收入预算94944.4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5268.1万元,占26.6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622.59万元,占72.28%;其他收入1053.72万元,占1.1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2019年支出预算9494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86.87万元、占37.17%,主要用于保障戒毒局机关、下属强戒所(康复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6152.24万元,所政设施建设58万,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3448.4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379.63万元;教育培训费支出213.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34.9万元。项目支出59657.54万元、占62.83%,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强戒所(康复所)特定的行政及戒毒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93.41万元,强戒人员生活及医疗康复费8811.29万元,强戒人员教育1711.88万元,所政设施建设23664.65万元,重大医疗卫生支出105.73万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7254.69万元 ,其他强戒隔离戒毒支出4225.89万元,信息化建设99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4944.41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653.51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数增加较多,同时下属强戒所增加了人员经费,下属强戒所基本建设资金投入较大。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622.5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5099.42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84539.65万元,教育支出213.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8.4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85.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34.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8622.5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9238.94万元,主要是与2018年相比,下属强戒所增加了人员经费,下属强戒所基本建设资金投入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84539.65万元,占90.2%;教育支出213.65万元,占0.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8.45万元,占3.6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85.36万元,占2.65%,住房保障支出3034.9万元,占3.2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共59440.23万元,包含:

1)公共安全支出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数为25868.8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9年预算数为2546.23万元,主要用于系统三公经费及下属强戒所(康复所)“三岗人员经费支出及维持强戒工作正常开展所需的项目经费。

3)公共安全支出强戒人员生活费2019年预算数为8572.28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强戒人员的伙食、医疗康复、被服、杂支等费用支出,保障强戒人员的基本生活及医疗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强戒人员教育费1122.74万元,主要用于强戒人员教育、管理、所政等费用支出,确保开展强戒人员的教育矫治、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推进场所教育矫治文化建设。

5)公共安全支出所政设施建设16317万元,主要用于系统各强戒(康复)所所政设施的维修改造,推进戒毒场所设施基本建设。

6)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4023.14万元,主要用于系统招录的辅警工资、相应的社保缴费以及辅警的加班、绩效、公用经费等相关费用,以及强戒人员宣传奖励经费及强戒人员的调遣费、传染病查治等经费。

7)信息化建设990万元,主要用于系统应急指挥信息化建设支出

2.培训支出213.65万元,主要用于系统干警的培训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8.45万元。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用134.86万元,主要用于系统离休人员工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3298.18万元,主要用于系统干警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1万元,主要用于系统内630人员的费用。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85.36万元。主要用于整个系统民警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保险,以及艾滋病等重大卫生防治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3034.9万元。主要用于系统民警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和购房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998.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429.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810.06万元、津贴补贴10700.91万元、奖金585.5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82.1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9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298.18万元、住房公积金2706.1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96.77万元、效励金1.9万元,主要用于全系统干警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开支;离休费131.65万元,用于支付离休人员离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62万元用于离休人员的其他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569.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5.39万元、印刷费24.52万元、咨询费15万元、手续费5.7万元、水费196.1万元、电费230.85万元、邮电费334.89万元、差旅费476.52万元、维修费618.68万元、租赁费31.3万元、会议费32.7万元、培训费386.92万元、劳务费83.4万元、工会经费451万元、福利费223.5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费1521.31万元、物业管理费186.37万元、公务接待费87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7.93万元,主要用于系统各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7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省委“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加快构建立体全面开放格局,2019年省级调整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方式,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全部保留在省财政。执行中,财政厅会同省委外办(港澳办)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考虑2018年执行情况以及机构改革情况予以安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四川省戒毒管理局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87万,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支付社会单位及省外强戒所来我省强戒(康复)所开展社会帮教、参观学习等活动的用餐费,预计接待845批次,接待8210人次,人均接待标准为106元/人左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0万元,与2018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车辆10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98辆,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65辆,旅行车(含商务车)4辆,越野车10辆,中型客车14辆,大型客车13辆,轻型货车4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万元,用于106⠂ 辆执法执勤用车和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停车费、保险费支出,保障强戒系统行政办公及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执法执勤、转运强戒人员、亲情走访、调查取证等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2019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2019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四川省戒毒管理局机关下属四川省戒毒管理局机关、四川省新华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眉山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成都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成都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成都戒毒康复所、四川省绵阳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雅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内江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西昌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盐源强制隔离戒毒所13家行政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190.3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1.4万元,增长0.27%,主要是增加了人员,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四川省戒毒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792.3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强戒人员生活物资、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应急指挥系统购置及安装、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保险、修缮工程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四川戒毒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6辆,其中公务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98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3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上年结转资金安排购置车辆7辆,共计143万元,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四川省戒毒管理局10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名词解释

1.强制隔离戒毒

1)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反映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用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的各项开支,包括伙食费、被服费、水电费、日用品补助费、医疗康复费、杂支费等。

4)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反映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用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的各项开支,包括教育矫治费、心理治疗费、习艺费、社会帮教费、回访调查费、传染病查治费、诊断评估费等。

5)所政设施建设: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所政设施建设及维修、技术装备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6)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发生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调遣费、突发事件处置费、安全保卫费、警察服装费、宣传及奖励费、技术辅导人员及关键要害岗位人员补助费等支出。

2.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缴纳的用于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3)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公共卫生:

1)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 ⠂ 1-1.部门收入总表

⠂ ⠂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2019年1-5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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