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场所重大投资项目的风险与对策
近年来,随着戒毒场所企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场所企业对外投资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场所对外投资相对于经济体制较为成熟的社会企业而言起步晚,规模较小,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在使企业获得积极成果的同时,也面临着极大的挑战和风险。挑战与机遇是并存,场所企业只有积极把握住经济转型这个时代背景,科学合理地分析和安排对外投资,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风险损失,实现最快最大的盈利。
一、戒毒场所对外直接投资现状分析
目前,场所投资对象为国有与民营并重的局面,对外投资呈现了以下特点和趋势。一是投资主体趋向多样化。在以前,企业对外投资的大多是国有企业,而且是在上级领导审批的前提下进行的,随着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私营企业逐渐加入对外投资的名单,使得场所企业对外投资的客体趋向多元化。二是投资的区域不断扩大。随着场所经济实力的增强,经济“走出去”的范围也越来越大了,从本地到跨地区投资逐渐成为常态。三是投资的行业不断拓宽。涉及到建筑、加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制造业等行业领域,房地产业占据投资金额是最高的。四是投资模式转向多样化。从最初的合资,拓展为金融投资、并购、加工贸易、股权投资等形式。
虽然对外投资总体可控,但是企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其投资行为,决策不合理、投资不科学,造成较大损失的现象屡有发生。主要是决策不科学、预测不长远、程序不规范、管理方式粗放(命令—执行式)、相关人员水平低、缺乏应有的经济与法律知识等原因所致。
二、投资活动应遵循的原则
(一)整体性原则
企业全部经济活动主体是由筹资活动、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共同组成的,在进行任何投资决策时,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投资活动应当服从企业整体的发展战略,充分考虑到企业财务状况以及企业未来的发展形势。
(二)流动性原则
企业无论是对外投资,还是对内部子公司投资,都应当在企业拥有足够闲置资源的基础上才能进行,并且所投资的项目以具有良好的变现能力为最佳,防止投资在发生意外时,企业可以不在投资项目上处于被动地步。
(二)安全性原则
风险防范与规避是企业投资必须考虑的,因为任何企业进行投资都必然会面临不同程度的风险。企业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需要认真权衡投资报酬和风险,不要盲目投资,结合企业当时承受风险的能力,保持清醒的头脑,从而做出最终有利于企业的决策。
(四)效益性原则
任何企业在投资前都必然会考虑到效应问题,这是基础也是前提。企业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不应当只单独考虑到该项投资产生的经济效益,同时还应当充分关注其对整体经营发展的影响。
三、企业投资风险及形成原因
(一)决策风险
部分企业投资决策权利主体不明确,投资决策组织机制存在严重缺陷,项目决策不确定,例如由首长决策、经理决策、部门决策、地方决策、法人决策、董事会决策等,存在着严重的独断性、随意性、盲目性和主观性,致使部分投资背离了合理性、民主性和科学性的原则;场所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计算时,预测以后的经济状况需要使用现有资料为依据,但是受到资本市场影响,其不能充分说明投资预期状况,极有可能出现投资计算偏差;再者,在投资项目选择过程中,由于与债权人之间利益冲突,或是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影响投资项目的选择;另外,部分企业虽然建立了投资管理制度,但是部门职责分工和权责不清,可操作性不强,缺乏风险防范机制和有效制衡的决策程序。有些单位当中仍然存在“一个人”说了算的现象,造成决策偏差。
(二)项目选择风险
人们通常忽略了可行性分析中存在的偏差,通常认为经过了回报水平比较和可行性分析后,投资项目决策就是合理的、就是科学的。在投资可行性分析中每个条件几乎都需要被假设,例如:营运资本需求、销售收入、寿命期、税收、费用等等,分析人员通过这些假设条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获得最佳信息,但同时也有可能产生严重的估计误差,并且会随着项目寿命期增加而增加。可行性分析中存在的偏差会使投资项目的风险增加,导致项目的不确定性增加;其次,导致投资项目失败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投资项目缺少后续分析和管理。
(三)投资项目执行风险
企业进行投资后,对投资项目的控制、管理非常重要,应当对项目的进行实时管理。即使投资项目拥有巨大发展潜力,在资金投放后不对其进行有力的控制,成功的可能性也是非常小的。一些投资项目运行后,缺少必要的后续分析,也不能给实际情况好于预测值的项目提供额外的项目资源,或是对陷入困境的项目采取合理的措施给予及时救助,更谈不上奖励和惩罚那些与投资决策相关的评价人员和预测人员。
(四)法律风险
习惯了把工作中心放在管理策略上的决策者,往往忽略了一个投资案在法律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法律风险是完全可以通过律师工作予以避免的,然而经营者往往将过多的注意力放在了投资的成本计算与产生上,忽略了投资的法律属性。
1、股权投资法律风险。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收购股份是企业常见的投资形式,如是新设企业,则在保证己方出资的前提下,应慎重审查合作方出资财产的真实性、合法性;如是受让股份,则应慎重审查转让方原出资财产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所谓出资财产的真实性是指财产价值的真实性,合法性是指评估机构及评估程序的合法性。以欺骗手段隐瞒财产真实价值、虚报价格、虚假注册,出资股东有行政和刑事责任;根据虚假注册情节轻重及危害性后果,公司也可能承担行政(罚款)及刑事责任。
而收购股份则必须特别重视“债务黑洞”的问题。当收购方与被收购方信息不对称时,收购方往往无法弄清被收购方的真实债务和财产状况。实际上许多潜在债务并不能完全真实反映在报表和账目上,如企业白条、签章送货单、赊欠货款、质量索赔等。
此外,应特别注意涉及以土地使用权出资、无形资产出资的法律问题;与个体商合资的,应注意该财产是否是其自有的财产,如系以租赁、借用他人的财产或以设有抵押的财产出资,则极易出现逃债由投资人品尝苦果的情况。
2、人员管理风险。企业规模大了,管理者要对旗下所有的企业都进行面面俱到的管理是不现实的。但如果聘请的人员忠诚度不够,却又未订立有效的合同条款对其加以制约时,风险将是显而易见的。小则弄垮由其负责管理的投资项目,大则将影响整个全局的运作。
3、控制权缺失风险。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本条对股东权利作了明确的规定,但事实上并不能解决持少数股份股东的问题。现实中控股股东侵犯小股东权益的实例层出不穷,而我国在此方面的立法基础较为薄弱,造成在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小股东往往难以救济的现状。当企业在某一投资项目中未能取得主导地位、处于控制权缺失的状态下,应对投资的法律风险予以高度重视,以免面临侵权却求助无门。
4、房地产投资法律风险。我国法律的行政强制力在土地管理方面显得极为突出,如企业在投资房地产时,稍有不慎往往将面临必须与政府强制力对抗的局面。尤其在涉及划拨土地及集体土地的房地产投资时,企业应当特别慎重,对相关的规划与土地性质进行审慎调查,以免巨额款项就此打了水漂。
法律风险的存在是无可避免的,而具有风险意识以及风险化解能力是每个企业家应予以关注的问题。专门问题应当依靠专家解决。企业家本身就是专业优秀的经营人才,但在解决法律风险方面仍应求助法律专家。事前的审慎调查,按照调查结果制定全面的应对措施(通常是考虑各种风险可能出现的情况而制定详尽的合同条款),在风险出现时以最经济有效的方式予以救济,这正是律师的专长。因此,企业制定与施行投资项目时不应忽略律师的作用,也不应无视律师业务各有侧重面的事实,选择一位擅长投资的专业律师,有助企业对外投资的成功。
四、加强企业投资风险管理的对策
企业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可以减少承担的投资风险,从而加强对投资活动的管理,增加企业效益。企业在管理投资活动时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提高财务风险防范与控制意识
风险管理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随着企业的多元化趋势越显着,经营项目越多,越重要。主要有两个方面原因:一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处在转型期,难免存在一些缺陷,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并且企业面对宏观环境的复杂性要求,需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二是,随着我国市场开发程度的逐步深入,来自国内外的竞争对手与企业同台竞争,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可以会因为一个经营决策的不当而产生重大影响,所以加强风险管理意识不仅是保证持久竞争力的需要,也是稳定企业市场份额的需要。从以上两点可以看出,企业需要从领导层到全体员工都高度重视风险防范与控制意识,对企业所处的环境有准确的把握,对市场变化保持高度的敏感性,使得企业全体员工都参与到风险防控建设和内部控制中来,营造出提高企业效益、加强风险管理的氛围。
(二)科学周密地分析投资项目
企业在投资项目之前应进行科学周密的分析,聘请相关项目专家或者组织专门的机构和财务人员进行专业的财务分析,认真分析研究可能影响企业投资项目收益各种因素,并形成书面材料,其因素包括:投资条件、竞争对手实力、法律法规限制、项目预期利润、国家产业政策、宏观调整政策、市场状况等。这样可以为管理层作出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从而达到提高决策的准确度,弱化企业财务风险的目的,为投资活动获得预期经济效益保驾护航。
在投资经营过程中要构建一套完整的风险预警和行情分析的系统,对项目经常变化的政治和经济环境进行深入分析,了解变化的第一手资料,以便在风险来到之前使对外投资企业有相对足够的准备时间,进而采取更有效、更灵活的措施进行防范。
(三)完善对外投资制度
首先,完善业内关于对外投资的制度措施,明确外直接投资的条件、程序、要求、标准等制度,积极采用多种手段进行协调,加强对外企业的监督管理,协助企业对外资产保值增值。实行健全的人才发展战略,吸引和留住高科技人才。强化与社会企业的合作,达到互惠互利的最终目标。要建立法律顾问事前审核制度,把问题化解于萌芽之前,避免某些领导认为自己是政法系统领导干部,自己最懂法而出现的盲目决策问题。
(四)建立专业的对外投资管理机构
现阶段,省局相关部门在机构设置方面尚没有专门为对外投资设立咨询管理机构,财务、生产、监审都在管但都不到位,不能专业系统地对投资进行战略性规划,在专业性评估风险的能力方面也较为逊色。在此背景下,要想实现场所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企业的利益维护、提高决策水平,省局应该构建一个专业的对外直接投资管理机构,以便更好地为场所企业对外投资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可以从各所抽调咨询工程师、造价师、有律师资格的人员组成,将风险评估、规划、审批、管理、协调、咨询等等项目切实聚集在一起,并制定完善的监督政策,定期对各所的投资项目做权威深入的分析,方能有效地为场所企业对外投资提供科学依据。
(五)积极做好管理工作
当前场所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大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其中技术配套设施相对于其他社会企业而言较为薄弱,因此完善技术配套设施,加大技术培训投资力度,把劳动密集型的产业投资逐渐地转向高新技术产业上来。加强执行过程中的管理,选择懂技术、勤分析、善管理、懂经营的人才作为执行者,发现问题及时纠偏,提高执行工作效力。
(四川省新华强制隔离戒毒所 谢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