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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四川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财会监督实施细则》解读

时间:2025-10-16

【政策文件】四川省戒毒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财会监督实施细则》的通知

【解读】

一、背景及意义

(一)背景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文件精神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办〔2023〕16号)要求,结合戒毒系统实际,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印发《四川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财会监督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意义

《细则》分为总则、监督责任和职责、监督主要内容、监督形式和程序、监督结果运用、责任和处理、附则,共七章四十四条。《细则》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四川省戒毒管理局监督体系,确保财务工作规范、高效、安全运转。

二、适用范围

细则适用于四川省戒毒管理局机关、健芯集团、各戒毒(康复)所的财会监督管理工作

三、基本原则

财会监督应当遵循政治性合法性全面性真实性、协同性原则,要坚持党的领导,按照全面依法治国要求,确保监督不留死角,如实的反映实际情况,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工作格局

、重点内容

监督责任和职责

细则第二章,明确省戒毒管理局、健芯集团、各戒毒(康复)所为戒毒系统财会监督的主体,明晰了各监督主体和监督部门的具体监督职责。确定了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内部控制体系、回避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监督主要内容

细则第三章,明确各单位财会监督部门,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单位预算管理、绩效管理、项目管理、财经纪律、资金管理、资产管理、企业财务管理等内容,实施审核、监控、检查、评价、处理等监督活动。

)监督形式和程序

细则第四章,明确戒毒系统财会监督工作,按照“统一管理、分级组织、统分结合”的方法,严格分级落实、逐级负责制度。综合运用检查核查、评估评价、监测监控、调查研究等方式,推动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线上监督与线下监督相结合。明确了日常监督工作和专项(重点)监督工作的具体程序。

)监督结果运用

细则第五章,明确了财会监督通报制度、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制度,强调要加强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结果的应用,加大财会监督人才的选拔任用及考核力度。

(五)责任和处理

细则第六章,明确了财会监督责任处理的情况和具体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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