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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管警官制过程中的问题与对策

时间:2018-04-27

主管警官制是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在实施扁平化管理后为加强对戒毒人员管理提升矫治工作质量,在基层民警中推行的一种工作制度。这一制度的实施,对加强戒毒人员情况的了解和掌握、细化戒毒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不少的问题,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一、主管警官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缺少法定的主管警官管理制度。戒毒场所主管警官制,在部厅局关于戒毒工作的有关制度中,并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只是戒毒机关在具体工作实践中的一种经验总结,使得各戒毒所在实施主管警官制的具体工作中缺乏直接的依据,造成各戒毒所具体实施时不尽相同,不利于工作的开展。绝大部分的戒毒所没有具体的实施办法,整个工作基本处于无据、无序的状态。

主管警官的职责权利不明确。尽管主管警官制对场所工作有着很好的作用,但是,对民警如何实施、怎样落实并没有明确的要求,主管警官作为“主管”究竟有哪些权利、应履行哪些职责以及如何履行这些职责也没有具体而统一的规定。特别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主管警官只是对戒毒人员有管理教育的义务,要求主管警官对戒毒人员的“四知道”情况要熟悉、对分管戒毒人员发生各种事故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对戒毒人员的奖励、惩处和诊断评估等没有建议权或建议权不足,使得民警职责履行受到限制,作用也就不明显。

对主管警官的管理考核不足。各戒毒所由于没有建立统一的主管警官管理制度,对主管警官的条件、选拔、职责、奖惩都无明确规定,对主管警官是否按要求履行了相应的职责也就无法进行考核,管理实际处于松散、自由状态,完全凭主管警官个人的觉悟来开展工作,导致主管警官工作任务的完成受到影响和限制。

主管警官承受着较大的工作压力。主管警官是最基层的民警,战斗在管理教育和习艺生产的第一线,场所安全稳定的压力、执法风险的压力、生产劳动的压力主要由他们承担。尤其是吸毒人员中吸食新型毒品的人员不断增加,言行异常、病残患者的比例越来越大,各种潜在的安全隐患也在不断增加,使得主管警官对戒毒人员的管理教育的难度不断加大,需要主管警官付出更多的心血和精力。就是在休息时间,也时常担心分管的戒毒人员是否会出现各种问题。加上目前戒毒人员的大量增加,导致警力越来越紧张,主管警官超负荷运转的情况越来越严重,许多主管警官得不到正常休息,精神和身体得不到有效放松,职业倦怠情况比较严重,许多主管警官从内心上讲都希望能够调离直接管理戒毒人员的岗位。

主管警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主管警官承受着来自场所各个方面的压力,但在制度层面的设计上,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对主管警官的政治、经济待遇的规定基本没有,主管警官的各种待遇与其他民警没有区别,与地方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差距则更大,导致主管警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而且主管警官工作的好与差,对自身的利益关系不大,导致民警们的责任心、工作的主动性不够。因此,部分主管警官对分管的戒毒人员投入精力不足,绝大多数的主管警官在绝大多数的时间,主要是值班、带班,完成大队给予的值班带班任务,比如组织戒毒人员习艺劳动、开展安全监控,组织学习、参加康复活动等。而针对分管的戒毒人员开展针对性工作则不足,最多也是对分管的戒毒人员开展一定程度的个别教育,部分主管警官对戒毒人员的“四知道”掌握情况很不理想,大约30%的民警对分管的戒毒人员的姓名不能全部说出。

主管警官工作技能需进一步提升。主管警官在基层主要从事值班带班工作,具体还承担戒毒人员的管理教育和习艺生产等工作,对主管警官的工作技能要求较高,但部分同志的教育矫治技能、应急处突技能、安全检查技能与当前的戒毒工作还不适应,特别是主管警官对分管的戒毒人员进行个别谈话的技能、开展个别教育的技能,组织指挥分管寝室戒毒人员的技能都有差距,制约着戒治质量的提升。而且由于当前戒毒人员的大量增加,主管警官的工作量也随之增加,警力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导致主管警官外出学习培训的机会少,思想观念的转变、工作技能的提升进一步受到制约。

二、实施主管警官制的重要意义

要解决戒毒所主管警官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首先必须了解实施主管警官制的重要作用,从思想上重视,才能从行动上落实。戒毒所主管警官制是戒毒场所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大队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对基层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作用。

是适应戒毒场所扁平化管理的需要。目前,戒毒场所普遍实施了所部、大队两级管理机制,没有再设立中队,一个大队收治的戒毒人员平均在200人左右,多的有三、四百甚至五、六百人,少的也有近100人,管理的层级减少,但由于收治的戒毒人员较多,无法对全部的戒毒人员做到直接管理。通过设立主管警官,一名民警分管10多名戒毒人员,就能使民警的管理教育到位,避免出现管理教育的真空。

是提升教育矫治工作水平的需要。实施主管警官制,要求主管民警对分管的戒毒人员的思想动态和表现情况要十分清楚,要针对戒毒人员的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帮助他们分析戒治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给予正确引导,并及时纠正他们的各种不良习惯,帮助他们进行身心康复,使戒毒人员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和变化。

是做好场所安全稳定工作的需要。由于主管警官制的推行,要求主管警官对分管的戒毒人员的日常表现、思想状况要非常清楚,对苗头性的问题要及时发现,有助于提前采取各种有效的包夹、控制手段,使各种安全事故尽量减少,确保场所的安全稳定。

是加强民警队伍建设的需要。实施主管警官制,对每个主管警官的条件有一定要求,而且在实施过程中,主管警官通过对分管戒毒人员的管理、教育,使自己的工作技能得到提升,使自己的管理领导水平能够得到升华特别是要求主管警官有高尚的思想境界、良好的道德品质、优良的工作作风,以此来感化戒毒人员,这就使主管警官的各种素质得到了增强,不仅会影响和带动整个队伍的建设,更为科大队领导干部的培养提供了许多后备力量。

三、解决主管警官实施过程中各种问题,促进主管警官发挥作用的对策

制定主管警官管理制度。主管警官制是戒毒场所队伍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各级主管部门应对这一制度进行研究,司法部戒毒局应制定统一的主管警官工作制度,对主管警官的条件、资格、职责权利、配备数量、待遇、考核、日常管理等作出统一明确的规定,各省戒毒局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各戒毒所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从制度上对主管警官的工作进行规范和完善,确保系统主管警官制度的统一,确保基层大队主管警官的日常管理工作有依据。

明确主管警官的职责权利。要发挥主管警官的作用,首先必须对主管警官的职责和权利做出明确规定,从现实情况来看,主管警官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熟悉分管戒毒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家庭住址、身体特征、身体及心理状况,吸毒历史、吸毒种类、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机关、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二是掌握分管戒毒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特别是思想状况;三是针对戒毒人员的思想情况开展有效的个别教育,并做好记载;四是负责分管的戒毒人员寝室的安全,清查分管寝室内和分管戒毒人员身上的违禁品、违规品,对分管戒毒人员中的个别重点人员进行包夹控制,确保分管戒毒人员的安全稳定;五是对分管戒毒人员中比较重要的情况向大队分管领导和大队领导进行汇报;六是维护分管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

而主管警官的权力则有以下方面:一是对分管戒毒人员有进行依法管理教育的权力;二是对分管戒毒人员违禁品、违规品有依法进行搜查、检查的权力;三是对戒毒人员的奖罚分、诊断评估、奖励处分、级别升降等建议权力;四是对分管戒毒人员在戒毒场所内的习艺岗位的分配、班组长的选用有建议权。主管警官应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履行职责,保证执法的规范和科学。

规定主管警官的条件资格。主管警官承担着对戒毒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因此对主管警官的要求也应比戒毒大队的其他民警的要求要高些。必须从源头上把握好主管警官的质量。一是主管民警必须是已结束试用期的正式民警,处于试用期的民警和辅警均不能担任主管警官;二是主管警官要有一定的文化知识,要熟悉戒毒工作的法律法规,熟悉毒品的基本知识;三是主管警官要有一定的交流沟通能力、细致的观察能力;四是主管警官还应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较高尚的人格魅力,有健康的心理素质,看问题、处理事情不偏激;五是主管警官还应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心甘情愿地牺牲休息时间与戒毒人员交心谈心,舍得花精力开展矫治工作;六是身体要健康,有能承担起教育矫治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身体素质。

加强对主管警官的管理和考核。要使主管警官发挥好应有的作用,必须加强对主管警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一是明确主管警官分管的戒毒人员,对每个主管警官分管的戒毒人员要做出明确安排,原则上一个主管警官分管10人左右,不宜太多,分管的戒毒人员太多就没有时间和精力,效果一定会受到影响。二是分管的戒毒人员有异动要及时向主管警官通报,有时应征求主管警官的意见。三是对主管警官的工作要大力支持,特别是主管警官对戒毒人员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个别教育的活动要给予时间和场所的保障。四是对主管警官的职责履行情况要严格考核,建立专门的主管警官工作考核制度,包括对戒毒人员基本情况的掌握,对戒毒人员表现的了解、个别谈话开展、安全检查分管戒毒人员遵守纪律、完成生产任务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而且与主管警官进行挂钩,将考核内容作为主管警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促使主管警官认真履行好管理职责。五是要重视主管警官的思想建设,要使主管警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使主管警官由被动管理转为主动管理,从间接管理转为直接管理。

重视主管警官的能力建设。主管警官能力如何直接关系到戒毒人员的稳定和戒毒质量的高低,戒毒机关应把主管警官能力的提升做为队伍建设特别是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采取激励、约束等措施促进主管警官能力的提升。要大力开展主管警官的知识能力的培训,每年要组织全体主管警官到专门的警察学院开展脱产培训,学习戒毒知识、矫治技能、个别谈话技巧、心理危机干预、安全排查、事故防控等能力与技巧。还要组织主管警官大力开展技能比武活动,比如“四知道”比赛、队列指挥比赛,促进主管警官知识的进一步转变、工作能力的进一步提升。要采取措施,积极鼓励主管警官参加心理咨询师、教师等资格考试,积极参加戒毒导师的申报工作,以更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去教育转化戒毒人员。

保障主管警官的正当权益。主管警官是戒毒机关最基层的工作者,戒毒场所的安全稳定、教育矫治、生产任务等最繁重的工作任务,主要是主管警官在直接承担。因此,关心主管警官、保障主管警官的正当权益,提高他们工作积极性是戒毒机关乃至整个社会都应重视的问题。

一是要关心主管警官的身心健康。要保障主管警官有充分的休息时间。戒毒场所的主管部门应积极向国家编委申请扩大戒毒场所警力编制,场所警力的编制配置要根据戒毒人员的大量增加而不断增加,戒毒场所内也应积极调整,将场所的警力配置向基层倾斜,增加基层大队的警力,保障主管警官的休息时间。要重视主管警官的身体健康,定期组织开展民警的身体健康体检,对身体健康出现问题的民警要主动关心,及时调整到工作压力较小的岗位,特别是对年龄较大的民警要及时调整到其他岗位。还要注重主管警官的心理健康,经常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辅导,组织各种有益活动,减轻心理压力。戒毒场所每年要专门安排主管警官轮流外出学习参观甚至疗养,促进主管警官凝聚力的增强。

二是要提升主管警官的经济待遇。要建立专门的人民警察的工资制度,使民警的工资高于一般公务员工资,提高整个行业的工资水平,特别是要解决同城不同待遇、同行业不同待遇的问题。针对主管警官,尤其是要制定专门的主管警官津贴,或者大力提升基层一线执法民警的执勤津贴,使主管警官的经济待遇与戒毒所中的其他民警有一定的差异。

三是要重视主管警官的政治待遇。场所的表彰奖励,特别是平时向上级部门推荐表彰的各类先进原则上应在主管警官中推荐产生。要充分挖掘主管警官的先进事迹,在场所宣传栏、各种媒体上大力宣传,树立典型,提升主管警官的荣誉感。在非领导职务晋升上,应倾向于主管警官,从制度上规定,凡担任主管警官的应适当加分或优先晋升。要建立场所的副科大队领导干部原则上从主管警官中产生的制度。在主管警官之上设立警长,由比较优秀的主管警官担任,每个大队可设立3至5名警长,由警长协助大队领导直接带领主管警官从事值班、带班工作,而科大队副职领导原则上从比较优秀的警长中产生,既为科大队领导干部培养了后备人才,同时又使主管警官有了新的发展空间,为主管警官的发展提供条件和机遇。

主管警官应重视自身建设。要充分发挥主管警官的作用,主管警官还应严格要求,从自身做起。一是要培养良好的品德。主管警官要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秉公执法,养成听从指挥,服从命令的良好习惯,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锻造高尚的思想情操,当好表率,用自身的高尚品德来影响、感染戒毒人员。二是要培养严谨的作风,主管警官的工作任务繁重,需要做出很多牺牲,主管警官要培养勤奋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主动深入戒毒人员中了解情况,开展个别教育,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敢挑重担。三是要苦练本领,提升工作技能。教育人、挽救人是一门技术,又是一门艺术。两者巧妙结合,戒毒人员就会愿意接受教育,乐意接受挽救,因此主管警官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向政策学习,向时代学习,向书本学习,向同事学习,勤于实践,善于总结,精于提炼,提高教育矫治的水平。

(四川省眉山强制隔离戒毒所罗立新向锦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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