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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基层 认真研究 依法创新——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对集中采购的初步探索

时间:2020-05-14

基于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的特殊性,为规范全省戒毒系统采购行为,对监管不足的企业资金进行有效管理,防范廉政风险和法律风险,更好地为戒毒事业发展服务,2018423日,围绕统一戒毒基本模式,四川省戒毒管理局党委决定成立采购领导小组,加强对戒毒系统采购工作的有效监管和集中归口管理与指导。经过两年实践,四川省戒毒管理局初步摸索出具有戒毒系统特色的采购内控制度和流程。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经过在工作实践中的不断摸索和完善,四川省戒毒管理局深入基层、认真研究,依法创新制定了《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统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戒毒管理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戒毒局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等采购制度,对全系统采购工作起到有效规范作用。

二是严格落实,有序推进。为保证全省戒毒系统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了解、掌握全系统采购工作开展进度,落实资金执行要求,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四川省戒毒管理局狠抓落实,着力通过采购项目备案实现采购工作事前知悉、提前谋划、统筹管理,对具有需求共性的采购项目实行集中统一采购。通过对民警被服、戒毒人员大宗生活物资、移动执法系统、警用装备等项目集中采购,达到了节约采购成本、系统统一、高质增效的效果。

三是优化制度,无缝衔接。2020年,随着财政部、省财政厅对政府采购改革工作的推进,全省戒毒系统积极按照新要求修订内控制度。近两年来,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执行的集中统一采购制度体现出巨大优势。一是通过统一采购要求、技术参数等,规定采购同类物资设备,确保了质量整体要求、设备间互联互通、相互协作等。二是从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均体现出节约性,大大削减各类支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能,为《2020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提出的“集中带量采购”提供了经验与做法,具有良好的推广价值,契合政策发展方向,达到了制度优化无缝衔接效果。同时,对备案制度进行了调整。结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试点工作,事前备案由月报变更为年报,增添了采购意向内容,为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打下基础;事后备案增加了抽查采购项目内容,增强检查指导、防范风险的效果。此外,针对各戒毒场所在采购工作中的疑难困惑,组织系统采购培训,通过授课、现场答疑等方式,帮助全系统采购工作者统一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加强对新法规的理解,提高全系统采购业务水平。

随着政府采购工作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四川省戒毒管理局将继续发挥好主管责任,坚持底线思维,在制度管控下有序开展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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